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
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5日在老城区第16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上
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老城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老城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保先晋位”为目标,紧紧围绕老城中心工作,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注重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相结合,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件16人,大案率75%,判决10件16人,均为有罪判决,实刑率达64.7%。其中反贪污贿赂部门办理的高某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优质案件”。反渎职侵权部门在5月份办理的李某玩忽职守犯罪案件,谭某、冯某、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特别是震惊全国的“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在上级院指导下,我院先后查处了交通运输系统安某、董某等四人玩忽职守案,其中安某、董某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我院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优秀侦查员。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专项调查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结合反贪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分析4次,预防咨询13件,警示教育及宣传17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00多件。先后到辖区洛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区地税局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活动。撰写的一篇职务犯罪预防案例分析,被省检察院转发。我院创作的扶贫说唱快板,代表省检察院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被评为优秀作品。
二、注重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着力推进平安老城建设。发挥检察引导侦查机制作用,坚持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共批准逮捕128件160人,起诉190件247人,其中办理金融类犯罪案件6件8人,特别是办理的金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小金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案件,为维护老城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妥善做好涉检信访稳控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27人次,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2件,在“十九大”前后,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疏导工作,未发生进京、赴省涉检信访案件。我院被评为老城区政法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一名干警先后被市检察院、区政法委表彰为“十九大期间维护信访稳定先进个人”。
助力重点工程建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城的众多省、市重点工程建设也不断推进。积极参与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大局的应有之义。2017年,为保障洛邑古城项目顺利进行,我院制定服务该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担当项目建设的助推者,为项目工程建设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结合送法进校园工作,我院在洛阳市第六中学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领导等参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我院制作的宣讲课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课件,宣讲干警也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治宣讲员。
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我院对分包的洛宁县马店镇焦河村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精准帮扶的该村11户贫困户的家庭情况、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研究制定帮扶方案,分批组织干警定期驻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和脱贫攻坚指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并组织全院干警为该村捐献电脑、衣物等。目前,我院对口精准帮扶的11户已全部脱贫。
三、注重强化法律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邀请市检察院业务专家给全区两法衔接相关单位进行授课,建立老城区两法衔接微信群畅通联系渠道,组织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掌握升级后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案件录入的相关情况,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有效登记、备案。共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人,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生效判决2人,其中1人判三年以上重刑。
努力提升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效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4人,监督立案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评为“第五届全省侦查监督十佳精品案件”,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一件入选的参评案件。追加逮捕6件6人,纠正漏捕后起诉9人,判决8人,其中5人被判三年以上重刑。追诉漏犯5件9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2人被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判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抗诉3件7人,改判2件5人,其中2人被改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设立派驻辖区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6月份,我院在辖区两个公安分局设立派驻检察室,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规定》,派驻检察官通过登录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查阅了解已录入该系统的受理、立案、刑拘等相关案件信息,从中发现监督线索,通过派驻检察室共提前介入案件26起。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依托派驻检察室适时介入到侦查中去,引导侦查机关更加全面有效的收集、固定证据,更好的把握证据标准。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人,在纠正瑕疵证据、引导捕前分流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效果。
专项监督活动力度不断加大。围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调阅卷宗、发催办函等形式,确保监督效果,共监督案件2件2人。我院一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先进个人”。
稳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围绕减刑开展监督,在减刑提请阶段,监督关口前移,在监狱启动减刑时就主动提前介入,在开庭审理阶段,对提请减刑幅度较大的罪犯进行重点监督,通过提前监督和重点监督的方法,纠正不当减刑74人。办理财产性执行监督案件2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其中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积极开展派驻豫西监狱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检察院的验收。
注重加强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在民事案件抗诉工作中,我院严格遵循“敢抗、会抗、抗准”的工作方针,认真把好提请抗诉关,对符合抗诉标准的坚决提请市院抗诉,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作出不支持决定,同时依法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017年共办理一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5件,居全市首位。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被写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来,我院办理了一件涉及国土资源保护的公益保护案件,向国土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办案流程监控,确保案件质量。案管中心共接收录入案件346件451人,在分流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各办案环节的流程监控,确保不出现超期案件和错报、漏报。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我院于11月开展为期两周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按照员额检察官比例,抽取10起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活动,评查人员阅卷后依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将评查出的问题向承办人进行书面反馈,办案人员针对反馈意见,总结具体详实的案件自查报告,并在全院业务点评会上交流,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全、不遗漏。2017年,我院所办案件未出现错案或瑕疵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先进单位。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工作座谈会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先后接受区人大对我院公诉工作的专项视察和区政协对我院司法改革工作的专项视察,获得充分肯定。同时,做好检务公开工作,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共发布微信53期210条,微博634条,今日头条188条,推送手机报6期,重大案件信息发布42条。
四、注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提升队伍素能相结合,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抓班子建设不放松。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得以充分发挥。
坚持抓理论学习不放松。注重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把政治理论学习任务落到实处,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按照市检察院全员阅读方案的推荐书目,我院新采购100多本书籍,充实了理论学习室,向干警推荐了《习近平的七年知情岁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十九大辅导读本》等书籍,同时以各党支部为责任单位,支部书记为责任人,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检察人员听党指挥、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
坚持抓培训练兵不放松。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培训与应用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与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相结合,先后组织8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还通过邀请专家讲课、各党支部每周轮流讲课的形式,引导干警自觉提升业务能力和文化素养。
坚持抓主题活动不放松。3月份,我院在雷锋广场举行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市检察院领导及各基层院参加此次活动。组织干警协助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走访慰问困难户、义务植树、开展“庆七一”文体比赛、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爱国影片、参加全区“喜迎十九大唱响中国梦”合唱比赛以及参观焦裕禄纪念馆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精神力量培养,提醒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忠诚履职。
坚持抓廉政教育不放松。我院把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活动形式,通过结贫思廉、教育倡廉、典型导廉、活动兴廉、家庭助廉,提高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同时结合“四查四促”等专项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扎实开展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组织科室及干警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岗位深入剖析廉政风险,用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防。
坚持抓检察改革不放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实施方案》,顺利完成21名入额检察官的遴选及审核、定级、晋升和工资改革以及29名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定岗定级。积极配合区委、区纪委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中所涉及的检察干警转隶任务,有15名同志通过组织考核进行转隶。
此外,我院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也成效显著。共撰写各类信息、通讯、调研135篇;其中发表在检察日报3篇,洛阳日报刊发5篇、河南法制报刊发8篇,上报高检院调研课题两个。为方便群众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和办案流程,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单页,摆放在辖区9个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群众可根据宣传告知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咨询、控告、举报等。
2017年以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基层院、全市检察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老城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等称号。涌现出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老城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优秀个人。
各位代表:2017年老城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老城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仍不够多;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8年,老城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统筹推动老城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老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惩治、监督、服务职能,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地为我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加强对辖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结构转换、生态环境治理、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检察监督,同时做好下一阶段对口扶贫的帮扶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为促进老城全面、稳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建设。2018年,我们要立足于规范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突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在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案件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探索一些新思路、新经验、新作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查处扶贫攻坚、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大气污染、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力度。
三、探索推行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决策部署,按照上级院安排,我院将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加强司法监督、加快法治老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针对在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而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下,对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下一步,我院将通过与法院、全区各行政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有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选好配好检察官助理,积极推进书记员招录,健全办案配套机制。在运行新办案模式的同时,完善办案监督机制。正确处理授权与控权的关系,积极构建以案管部门随机分案、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为主的专门监督;以检察长、检委会和检察官联席会议为主要方式的内部监督;以人大、政协和律师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外部监督等多元立体监督格局,切实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责任体系,确保检察官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队伍管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院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发挥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深入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检察机关的不懈追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自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继续推进司法公开,积极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努力开创老城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文化老城、智慧老城、活力老城、品质老城、幸福老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