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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走“垃圾山”,还老百姓绿水青山

更新时间:2019-07-24 18:08:49点击次数:1546次
在老城区洛浦办事处井沟村的一片山坡上,只见工人正在种植女贞、雪松、栾树等绿化树木,平整后的山坡上覆盖着防尘网,形成片状、立体的绿化效果。眼前的这一幕很难让人和一年前的“垃圾山”联系到一起。

  在老城区洛浦办事处井沟村的一片山坡上,只见工人正在种植女贞、雪松、栾树等绿化树木,平整后的山坡上覆盖着防尘网,形成片状、立体的绿化效果。眼前的这一幕很难让人和一年前的“垃圾山”联系到一起。









      今年年初,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环境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过程中发现,位于老城区洛浦办事处井沟村吕祖庙附近的沟地,存在长期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大量的垃圾已经将几十米深的山沟填平,形成“垃圾山”并且绵延至瀍河周边,近80亩土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垃圾山”周围环境脏乱、散发异味,令人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河道安全。







      针对上述情况,区院及时向市院和区委请示,市院指派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使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区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井沟村环境污染问题联合调查组。区政法委书记左朝阳、区院检察长宋涛多次到现场查看,指导调查取证工作,并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各责任部门提升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区院与辖区相关部门进行联系,调取了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具体情况并听取意见后,确定了老城区环境保护分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老城区城市管理局、老城区应急管理局、老城区洛浦办事处五部门负有对该地块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的相关职责。区院依法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协商沟通并制定整改修复方案,依法督促违法行为人对上述涉案地块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部分类进行清运处置。清运后的现场被覆土平整,种植树木,修建步道,地表裸露区域使用防尘网覆盖,昔日“垃圾山”如今已变成环境优美的特色游园。
      自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区院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竭力服务“五个”老城建设,切实守护老城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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