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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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2-13 09:29:00点击次数:7495次
区院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高检院、省院、市院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研究决定,区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宋 涛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张永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炎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淑梅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 豪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田 兵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刘 勇 办公室主任
卢荃荃 侦查监督科科长
孙 艺 公诉科科长
任予飞 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
李志攀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刘 丹 检察技术科科长
王晓宇 案管办主任
王 睛 宣教科科长
李利军 监察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诉科,公诉科科长孙艺兼任办公室主任,公诉科副科长乔云凤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市检察院及老城区委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络,以及本院各部门的具体协调、安排。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