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老城区院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喜 报
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垃圾污染行政诉讼案”入选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1.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贫困人口赡养政策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
2.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保护箬阳茶质量与品牌行政公益诉讼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废弃农资包装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农业残膜污染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
5.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黑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6.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7、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8.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灌溉渠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9.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旱厕行政公益诉讼案
10.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11.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12.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农村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13.江西省鹰潭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农村饮水安全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
14.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毓秀苗族乡饮用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萨吾尔山冰川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洛阳市老城区井沟村属丘陵地形,位于城乡接合部,紧邻黄河支流瀍河岸边。自2010年以来,李某等人在租赁井沟村吕祖庙附近土地期间,收取费用后由他人长期在租赁的土地上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形成巨大垃圾山,近80亩土地种植条件遭到毁坏,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随着倾倒的垃圾不断增多,垃圾山逐渐逼近村民住宅,夏季散发阵阵恶臭,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多年,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3月2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件线索后,逐级交由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老城区院)办理。2019年4月1日,老城区院立案调查。该院公益诉讼、技术、法警等部门干警密切配合,多次到现场勘查,使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并联系环境鉴定评估机构针对环境污染损害程度等问题进行咨询、鉴定。经调查发现,大量的垃圾因长期倾倒堆积,已经将井沟村吕祖庙附近几十米深的山沟填平,形成巨大的垃圾山并且绵延至瀍河周边,严重破坏土地种植条件,一旦发生滑坡,将堵塞瀍河河道,造成河水污染,进而威胁洛河、黄河水质安全。
垃圾山位于城乡接合部,情况复杂,整治工作涉及多个行政部门,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存在交叉。老城区院主动向区委领导汇报,得到老城区区委的大力支持。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在全面厘清各行政机关职责后,老城区院于2019年6月,分别向区环保局、国土局、洛浦办事处、城管局及应急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其各自的行政监管职责,相互配合,督促李某等人尽快清理垃圾,修复土地和受损环境,恢复土地原貌和种植条件。公安机关已对涉及刑事部分立案调查。
检察建议发出后,老城区院持续跟进监督,多次推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整改标准、整改进度等问题,督促各方开展垃圾山综合整治工作。经过各方的深入工作和释法说理,李某等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按照环境修复标准积极配合,开展整改工作。此次整改活动,共清理违法堆放建筑垃圾20余万立方米,生活垃圾400余吨,并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复垦土地200余亩,覆土平整绿化被占土地植树2万余株。李某等人在限定期限内将垃圾清运完毕,昔日垃圾山变成环境优美的特色游园。
【典型意义】
乡村垃圾堆积涉及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破坏了乡村生态环境,有碍美丽乡村建设。面临多个行政部门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导致生态环境难以得到有效治理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厘清有关行政部门责任,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共同推动环境污染问题扎实有效整改,破解了行政执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