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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3.15”消费维权检察监督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9-03-16 21:07:00点击次数:3247次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月15日上午,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唐宫市场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检察机关还在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努力。


老城区院民行科、侦监科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提袋,当场答疑解惑,讲解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维权方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向广大群众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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