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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7-12-31 18:15:00点击次数:1228次

2017年以来,老城区检察院以“保先晋位”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老城加快发展的新思路,立足本院实际,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不断推动老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一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判决4件6人,均被判处实刑。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5件9人,侦查终结4件9人,判决4件8人,其中5人被判处实刑。特别是在今年3月成功办理交通运输系统李某某玩忽职守犯罪案件,谭某、冯某、李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9月介入理“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共造成37人死亡、12人受伤,是属于全国范围内的特大案件,通过该案我院查处了交通运输系统安某、董某、阚某、尚某玩忽职守案,其中安某、董某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预防部门开展扶贫预防专项调查3件,案例分析4次,预防咨询13件,警示教育及宣传17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00多件。撰写的一篇预防案例分析经市院汇编后已被省院转发。先后到辖区洛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区地税局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活动。我院创作的扶贫说唱快板,代表省院参加最高检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并被评为优秀作品。

二是积极推进平安老城建设发挥检察引导侦查机制作用,坚持适时介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120件150人,起诉183件240人,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妥善做好涉检信访稳控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27人次,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不立案线索审查2件,举报初核案件2件,刑事申诉案件5件,反向审视案件3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市院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疏导,未发生进京、赴省涉检信访案件。

三是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邀请市院侦监局业务专家给全区两法衔接相关单位进行授课,建立老城区两法衔接微信群畅通联系渠道,组织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掌握升级后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案件录入的相关情况,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有效登记、备案,并主动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重大督察执法活动。多次参与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等行政执法机关的督察执法活动,共受理两法衔接案件1件2人,起诉2人,其中1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推进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机制。组织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2次、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机制,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派驻辖区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成功挂牌并取得成效。6月份,在辖区公安分局举行挂牌仪式,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规定》,派驻检察官以公安分局法制室主任的权限进入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查阅了解已录入该系统的所有受理、立案、刑拘等相关案件信息,从中发现监督线索。通过派驻办公室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人,其中公安机关立案2人,同时在纠正瑕疵证据、健全提前介入、引导捕前分流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效果。加大专项监督活动力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调阅卷宗、发催办函等形式,确保监督效果,共监督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件1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件1人。确保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效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起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监督立案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评为“第五届全省侦查监督精品案件”,这也是洛阳市检察机关唯一一件入选的参评案件。追加逮捕5件5人,生效判决4人,其中3人被判重刑。追诉漏犯5件9人,其中2人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抗诉3件7人,其中2人被被改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稳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针对减刑不当提出纠正74人,办理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件,监外执行检察监督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财产刑执行案件24件,被监管人死亡案件5件。积极开展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工作,接受省院对我院驻狱检察室的验收。加强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办理一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5件,居全市第一。办理市院交办二审监督案件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不支持监督案件5件。办理对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0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发出公益保护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件。调取法院2016年执行案件卷宗50件,通过阅卷发现执行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是自觉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我院于11月开展为期两周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按照员额检察官比例,抽取十起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活动,评查人员阅卷后依照市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确保案件质量。

五是稳步推进其它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案件流程监控、文书监控工作。案管中心共录入案件346件451人,按时完成案卡信息的传递和审核、报表的汇总上报,未出现错漏和超期案件;认真开展案管流程监控、文书监控等工作,针对起诉书未及时公开的案件制作流程监控文书18件,接待律师阅卷63起案件,拷贝电子卷宗156多册;充分发挥技术、法警等部门保障作用。技术部门开展法医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18件,视听技术协助27次,配合同步录音录像13人54次,法警队执行传唤38次,参与搜查2次,提押13次,协助拘留10次、协助逮捕6次,执行追捕嫌疑人1次,看管任务55次,执行送达任务34次,维护院信访接待大厅秩序19次。

二、坚持服务地方大局,注重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我院对分包的洛宁县马店镇焦河村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该村11名贫困户的家庭情况、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研究制定帮扶方案,重点安排一对一帮扶工作,分批组织干警每月驻村入户,为精准帮扶的有序开展打好基础。二是助力洛邑古城顺利开园。洛邑古城是洛阳市的重点工程,为推进该工程顺利进行,我院制定服务该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担当项目建设的助推者,为项目顺利开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送法进校园工作,我院在洛阳市第六中学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领导等参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三、坚持人才强检战略,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发挥班子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公开、规范操作。

二是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3月份,我院在雷锋广场举行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市院相关领导及16个基层院参加此次活动。仪式上,干警共同宣读检察官誓词,市院金鹏华副检察长分别向16个基层院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授旗。此外,我院还通过组织干警协助社区开展文明创建、走访慰问困难户、义务植树、参加“中原寻根、全球寻亲、龙族后裔”全球启动仪式、举办首批入额检察官进行宣誓就职仪式、开展“庆七一”文体比赛、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爱国影片、参加全区“喜迎十九大唱响中国梦”合唱比赛、举办《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读书交流以及参观焦裕禄纪念馆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和精神力量的培养,提醒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忠诚履职。

三是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把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活动形式,通过结贫思廉,提高廉政文化的互动力;通过教育倡廉,提高廉政文化的吸引力;通过典型导廉,提高廉政文化的感染力;通过活动兴廉,提高廉政文化的渗透力;通过家庭助廉,提高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同时结合“四查四促”等专项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扎实开展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组织科室及干警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岗位深入剖析廉政风险,用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防。

四是全面落实员额制改革。及时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最新文件精神传达到本院,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实施方案》,顺利完成20名入额检察官的遴选及审核、定级、晋升和工资改革以及29名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定岗定级。

此外,我院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也成效显著。共撰写各类信息、通讯、调研135篇;其中发表在检察日报1篇,洛阳日报刊发2篇、河南法制报刊发5篇,省院政工通讯1篇。洛阳检察论坛18篇,上报高检院调研课题两个,省院调研课题一个。发布微信53期210条,微博634条,今日头条188条,推送手机报2期,重大案件信息发布42条,实时跟进对热点话题、敏感案件等舆论引导跟评100余条。为扩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检察工作宣传展板、宣传单,摆放在9个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方便群众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和办案流程,群众还可根据宣传告知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咨询、控告、举报等。

今年以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基层院、洛阳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老城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涌现出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刑事申诉业务能手、洛阳市委党校优秀学员等先进个人。

四、下一步打算

(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区委下发的宣传工作要点开展宣传工作,把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宣传工作的主题,积极组织实施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解读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我院取得各项工作成果,展现检察机关的整体风貌。

(二)不断提升监督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明年两项自侦转隶之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将更为社会所熟知,因此,明年工作我们要立足于规范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工商、食安、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对辖区内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以发现和收集涉嫌犯罪线索。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重大督查执法活动,拓展立案监督渠道。依托派驻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公安执法各个环节,对于立案监督和追捕案件中已起诉未判决的案件,下一步协调法院,争取在年底拿到判决。二要加强对判决的审查,及时发现抗诉案源,对已经提出抗诉的案件加强跟踪,争取中级法院直接改判或被告人上诉后维持原判。三要加强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等监督。做好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四要加强对违法调解、审判程序、审判人员违法的监督,对已发现的涉及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方面的公益保护案件线索尽快掌握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力争办理1起公益诉讼案件。

(三)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一要围绕“留住老洛阳‘名片’、建好新洛阳‘客厅’”和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和区域性商贸中心,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根据区委的决策部署、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重点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举措,增强服务实效。二要做好下一阶段对口扶贫的帮扶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落实责任,完善措施

(四)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更加注重提升干警的党性修养。继续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案,主动学习,以身作则。二着力培养干警的“工匠精神”,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能力。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有效地做好改革措施落实,根据个人特点和岗位性质进行合理分流,按需定岗。同时做好干警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干警正确看待改革,安心做好本职工作。狠抓作风建设,不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提供良好的作风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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