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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动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 “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更新时间:2021-05-31 22:23:00点击次数:1234次
近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河南省财政厅授予2020年度“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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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河南省财政厅授予2020年度“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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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把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有机结合,制定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节能管理、绿色消费、公务用车、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节能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发动干警积极参与、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切实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持续推动区院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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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李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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