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是2025年07月10日    星期四

检察要闻 首页 > 新闻动态 > 检察要闻

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更新时间:2018-04-27 23:44:00点击次数:1707次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治老城、平安老城建设全局,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以“全覆盖”的要求、“零容忍”的态度,明确职责定位,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自身优势和岗位职能,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开展案件“回头看”,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对2014年以来刑事报捕案件649件878人的全面排查,重点针对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等案件深入摸排、分析研判。

目前共排查出重点案件78件159人,其中寻衅滋事15件,开设赌场13件,组织、容留、介绍卖淫17件,非法拘禁27件,敲诈勒索5件、聚众斗殴1件。针对按罪名所筛选出的重点案件,再采取承办人自查、互查、集中研判等方式进行二次审查,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的案件进行逐案逐人登记备案。经过初步工作,排查出重点关注案件4件,分别为非法拘禁3件,寻衅滋事1件。其中,葛某某、胡某某、陈某三人非法拘禁案存在采取非法手段的职业“讨债队”可能;庞某、李某某、许某某、乔某某非法拘禁案及谢某某、潘某某非法拘禁案均存在采取非法手段索要高息赌债情形,部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存在其他犯罪的可能;王某某、陈某寻衅滋事案系多人参与,并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后果,部分犯罪事实没有查清,其他涉案人员未到案情况。其中,王某某曾因多起罪名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在2018年初办理的同一地点的多人寻衅滋事犯罪中陈某作为被害人出现。

根据上述梳理排查,该科将汇同公安机关进行分析研判,通过警情网络、引导侦查等手段积极行动,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CopyRight © 2018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49号  邮箱: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49号  邮箱:laochengjianch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