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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来我院督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更新时间:2019-11-06 16:09:00点击次数:1386次
2019年11月5日下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三军、第十检察部主任王洪岩来我院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督査指导。蔡三军副检察长、王洪岩主任仔细听取了我院宋涛检察长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认真核査了群众来信工作办理台账和领导批阅、班子成员办理来信的落实情况;逐案翻阅卷宗材料进行检查,询问信件办理的具体过程和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针对案卷和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
蔡三军副检察长对我院的群众来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切实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院性”、“全局性”工作抓好抓实;二是严格按照豫检文(2019)139号文件要求,群众来信由检察长批阅,辖内来信由班子成员为主办理,办理过程中要作好工作记录;三是要严格遵守“三个月答复”的办理期限,“7日内回复”、“3日内双向告知”要有规范记录。答复原则上以当面答复为主,有利于推动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四是认真落实“办信如办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卷宗装订,细化、完善工作台账,提高办信质量,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宋涛检察长表示,我院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更加规范细致办理群众来信工作,争取将每一封来信都办成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