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环境,确保祖国未来“舌尖上的安全”,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洛阳幼儿师范学校的四个餐厅进行了检查。
在学校二楼餐厅管理办公室,区院检察干警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员与学校工作人员就校园餐厅概况、管理模式、明厨亮灶监控系统,二级进货查验制度、健康证管理制度、领导陪餐制度、舌尖安全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座谈。
在专项检查中,一方面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学校餐厅巡查记录表、食品留样登记本、进货台账等餐厅和人员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对厨余垃圾干湿分离系统、食品48小时留样柜、餐饮具洗消池柜、生熟食品分类贮存、炊具容器分类使用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并提供可行性建议。同时要求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存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区院将以此次公益诉讼宣传为契机,探索建立新时代新形势下检察公益诉讼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持续与行政机关携手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环境,逐步完善工作局面,做好、做实、做强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再添一道守护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