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标兵】刘明丽:以敬业之心,在检察岗位发光发热
刘明丽,女,2021年3月进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一、勤学习、常反思
“毅力、勤奋、忘我投身于工作的人。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这是她很喜欢的一句话,也是该同志工作中的座右铭。
初入检察,该同志就被分配到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中心工作。面对全新的领域,具体且繁琐的工作,她用最短的时间上手。谈起工作,刘明丽就一个字“学”。工作中,每当遇到不会不懂的问题,她就虚心向身边的前辈、同事请教,或者打电话向业务部门咨询。工作中她善于反思,在总结回顾中找到自身的薄弱点,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今年第二季度,该同志共受理案件115件,结案审核88件,司法效果评价工作51件,流程监控27件;做好涉案财物,重点、涉企案件的标识,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建立8个工作台账。对待工作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她时刻将服务寓于管理与监督之中,勤于沟通,注重协调,为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分忧解难,在当事人与办案部门之间建起沟通的桥梁,形成双方良性互动。
二、团结同事、热心帮助他人
在今年5月底的某天上午,案管大厅来了一位老人,正在认真工作的她,看到老人情绪激动,走路颤颤巍巍,连忙和同事安抚老人情绪,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在主管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和同事一起帮助迷失老人回家。

她常说:“认真生活,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生活也会对你认真”。未来路还长,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无私奉献人民检察事业,在检察岗位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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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景颇
审核:刘 勇